《泸州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 实施管理办法》解读
一、背景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四川省关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我市推动西部工匠城建设的安排部署,依据《四川省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9〕18号)
三、主要内容
一是形成了制度体系,进一步明确了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申报条件和范围、一次性补助标准及经费来源等。
二是建立了五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梯次培养体系,即:国家、省、市、县、企业(院校)级,新建市级工作室应优先从区(县)级、企业(院校)级等技能大师工作室中遴选,建设期限为2年。
三是进一步扩大了申报范围,根据区域经济发展、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新兴战略性产业发展需要,主要围绕全省15条重点产业链、全市10条重点产业链以及现代服务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组织实施,获得社会广泛认可的也可纳入建设项目(比如,古蔺麻辣鸡、合江豆花等)。
四是建立了考核退出机制,对市级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市级部门开展检查评估和宏观指导,对业绩突出、管理工作出色的进行通报表扬;对连续三年无工作成果、管理不善、项目运行存在问题的工作室予以警告、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并向社会公告。对工作中弄虚作假,谎报成果,工作室领办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的直接取消资格和待遇。
四、施行日期
自2025年6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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