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多岗,骗取养老金案
郑某,男,1986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2008年12月,某县社保局办事员;2014年3月,任县社保局办事大厅主任;2018年8月,任县社保局党支部书记。2021年1月,任县社保局党支部副书记。期间负责养老保险的参保、退休手续的办理和养老待遇的发放、停发、补发、续发以及生存状态的认证等工作,同时兼任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管理员岗位,可以设置所有经办人员的权限及账号、密码。
经查,2011年至2012年,郑某利用职务之便,获取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某某、杨某某、王某某三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在开具虚假劳动关系证明后,通过一次性缴费的方式,为3人办理了以企业职工身份参保和退休的手续。同时,用3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由本人控制的银行账户,将3人养老金的发放账户更改为本人控制的银行账户,通过每人每年的生存状态认证,套取养老金共35.98万元。2018年至2020年,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查到肖某某、郑某某、王某某、吴某某等9人长期停发养老金,于是利用职务之便,在县社保局档案室找到了9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了由本人控制的9个银行账户。在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中将上述9人的养老金发放账户更改为其控制的账户,并通过每年的生存状态认证,套取续发和补发9人的养老金共计60.97万元。2021年1月,利用制图软件制作出吴某某的火化证,以及吴某某家属的户口本后,利用其在县社保局工作的职务便利,套取丧葬费抚恤金共计2.8万元。累计套取养老金99.75万元。
2023年3月,郑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3年4月,郑某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截至目前,涉案基金已全部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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