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扎实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召开后,泸州市人社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及时部署,全面调动全系统开展提升年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着力提升行动质效。
一是积极动员部署。在局党组会上专题传达学习全省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于4月7日组织召开了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进一步明确完善社保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强化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落实开展数据核查、规范制度执行、加强经办内控、强化系统风控、完善监督机制、加强警示教育等任务。
二是分解落实任务。将“提升年”行动划分为动员部署、全面实施、调研督导、总结评估四个阶段,按照规定动作不漏项、自选动作有针对性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提升年”行动任务分工方案,我市任务分工共有19类52项,形成了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提出了工作措施,采取挂图作战、逐一销号等方式,抓好各阶段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是加强督促指导。印发了《关于局领导联系指导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的通知》,将“提升年”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纳入人社重点工作联系指导机制内容进行督导,建立台账,挂账督办,全程跟进,持续深化双周调度,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召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暨整改工作调度会,跟踪督促全市专项整治自查、市级重点督导、省级交叉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业务经办、堵塞风险漏洞、健全制度机制,确保整改成效。
四是推进建章立制。为深入推进提升年行动,推动落实《四川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泸州市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异地协查制度》,探索建立起全市范围内异地协查制度,进一步提升了全市联合打击侵害社保基金行为的能力,携手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保命钱”,着力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体系。
五是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年”行动是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化,我市市本级和各区县按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专班的责任分工压实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合力,从健全制度、规范经办、完善系统、严格监督上下功夫,确保提升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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