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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损坏、遗失更换(补发)证书办理指引

字体: 来源:专技科 作者:专技科 发布时间:2024-08-14 15:00 浏览次数:

证书损坏、遗失更换(补发)证书办理指引

 

(一)办理依据和条件

人办发【199785号、川人社办发【2015147

(二)所需材料

     考试类证书补办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更换)登记表》(附件1,一式2份)

2个人请求补发证书的申请(附件2,一式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

4)证书复印件、证书登记表或成绩证明等相关材料(一式1份)

5)补办人员近期电子照片,照片文件为JPGJPEG,像素>=295pxX413px,尺寸1寸证件照(2.5cm;3.5cm),底色为白色。发送到邮箱:891896079@qq.com。

上述资料现所在单位均需加盖公章。

(三)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向所在单位提交补办所需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齐者不予受理);

2、所在单位严格审核,如情况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分别在相关复印件和有关表格材料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由个人携所需材料报市人社局专技科办理;

4、市人社局专技科审查后按权限审批办理或统一转报省人社厅办理。

      5、上报时间:按省人社厅要求上报。

(四)联系方式

电话:0830-3107838

地址:龙马大道一段70号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5室专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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