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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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征地农转非社保问题 | ||
写信人 | 黄** | 写信日期 | 2024-09-18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写信内容 |
1、征地农转非当时社保赔偿最低缴纳年限15年,现2024年社保最低缴纳年限改为20年是否有补偿新政策延长至20年。 2、原政策在补偿15年社保基础上本人或单位再购买5年社保可享受与职工社保一样待遇,现政策更改那农转非人员是否需要再缴纳10年才能享受与职工社保一样待遇。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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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泸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办结日期 | 2024-09-23 |
回复内容 | 市民朋友: 你好!你通过网络问政反映的“被征地农民缴费年限相关问题”已收悉,我单位已于9月20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2030年1月1日起,开始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每年提高6个月,将最低缴费年限由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期间,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仍为15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省上将进一步研究。 二、被征地农民参加的就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以及计算办法都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泸州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于9月20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你的咨询,祝你生活愉快! 承办人:陈睿 联系电话:0830-3333757 泸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4 年9 月 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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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电话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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