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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字体: 来源: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作者: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3-09 17:13 浏览次数:

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刘数林、卢秋霖、张源、李棵、陈爽: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四川省古叙煤田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刘数林、卢秋霖、张源、李棵、陈爽劳动争议一案(泸市劳人仲案〔2026〕71、72、77、79、88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答辩、限期举证、开庭、组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十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4月9日15时0分在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102号仲裁庭开庭审理,地址:泸州市龙马大道一段70号,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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