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新疆亿日铜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钟自丽与四川日盛铜箔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新疆亿日铜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工资劳动争议一案(泸市劳人仲案〔2024〕314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答辩、限期举证、开庭、组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十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1月9日9时0分在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102号仲裁庭开庭审理,地址:泸州市龙马大道一段70号,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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