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泸州通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何闵、李方、张洪与你单位工资劳动争议一案(泸市劳人仲案〔2024〕198号、199号、200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泸市劳人仲案〔2024〕198号、199号、200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70号,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特此公告。
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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