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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特色工匠班”项目制培训政策

来源:泸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4-01 17:55:4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提升劳动者能力素质,我市围绕白酒(食品轻纺)、能源化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医药健康+航空航天、机器人等核心产业以及其他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开展项目制特色工匠班培训,培育技能人才。

一、培训形式

根据市人社部门每年发布的特色工匠班培训目录,由企业或具备相应专业工种及等级资质的培训机构向所在地的就业服务经办机构进行开班备案,并开展培训。

二、享受对象

我市辖区内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困难就业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等。

三、培训补贴

       完成培训,满足个人出勤率和班级出勤率要求,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或等级证书,培训课程不低于48课时(每课时40分钟)的,补贴不低于1200/人,补贴直补企业或承训机构。


特色工匠班 项目制培训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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