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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开展“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调研

字体: 来源:市人社局 作者:仲裁院 发布时间:2024-05-30 17:27 浏览次数: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第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5月29日,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世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马小林及调解仲裁管理科、市就业局、市人才服务中心等相关同志一行6人前往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泸州国家高新区开展了“发展新质生产力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调研。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刘光会,泸州国家高新区党工委委员、副书记田伟等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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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展示中心、泸州港集装箱码头、泸州综合保税区、新康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恒力智能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泸州国家高新区党群服务中心、驰腾科技有限公司、禾苗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业园就业工作前哨站等进行了调研,深入了解了园区新质生产力发展状况,以及企业参保、用工管理、技能培训、争议预防处理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等情况,听取了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针对企业用工管理、争议预防处理、调解组织建设等提出了指导性建议。调研组一行还向园区管委会和企业赠送了人社政策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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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世琳副局长在调研结束时表示,园区管委会要把就业当作民生头等大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增强工作合力;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努力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要做好就业指导和帮扶,有针对性地补齐企业管理者在社会保障法律政策理解适用方面的短板;要进一步强化劳动人事争议源头治理,帮助企业梳理解决劳动用工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风险隐患,发挥调解组织“抓前端、治未病”的预防功能,提高企业自主解决劳动争议的能力;要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力保障企业发展和劳动者权益维护,为促进泸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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