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8350232/2018-00073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生效日期: | 2018-03-30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01Z其他 |
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第一部分 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人才引进方面:贯彻落实全市高端人才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协助做好全市人才智力交流合作、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协助做好全市人才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发布人才需求目录;开展人才招聘、就业指导等工作。
2、人才服务方面:为在泸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提供综合性公共服务;承担全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专家管理服务等相关事务性工作;配合做好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博士后服务工作;开展人才培训、社会化考试服务等业务。
3、大学生创新创业方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整合全市大学生创业服务资源,促进大学生创业促就业等。
4、人事代理方面:办理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人事档案管理、人才户口挂靠、流动人才党员管理。
(二)机构设置
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泸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大山坪分市场、泸州市高端人才服务中心、泸州市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合署办公,实行四块牌子、一套人员的管理运作模式,接受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重管理。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市场建设科、高端人才服务科、人事档案管理科、大学生创新创业科。人才服务中心人员编制共21人,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中心实际在编管理人员共18人。
(三)2018年重点工作
1、实施 “高校毕业生就业系列专项服务活动”,组织企业参加各类校园招聘会,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现场以及网络专场招聘会等。全年组织招聘单位3000 家次,提供就业岗位40000个次。全年参加网络招聘单位600家,提供就业岗位6000个次。开展各类网络招聘会,全年不少于4场。
2、做好2018年紧缺人才相关统计汇总工作。收集、汇总、整理好2019年度紧缺人才相关岗位工作。
3、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及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接收、转递、使用等各项工作,并做好与省上档案管理系统各项数据的对接,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
4、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推进大学生群体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有效整合资源。挖掘和发现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提供创业培训、帮扶、指导、咨询、资源嫁接等各类服务,搭建多渠道、多类型、优质高效的综合服务平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事业单位,上级主管单位是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二部分 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为517.3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05.59万元、增长65.94%,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工作职能增加,增加了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经费;高端人才服务经费;干部“任前考法”平台建设经费;二是新增临聘人员13人的工资、社保经费。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17.35万元、占10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2018年支出预算517.3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05.59万元、增长65.94%,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工作职能增加;二是新增临聘人员13人的工资、社保经费,其中:人员支出208.98万元、占40.39%,日常公用支出22.37万元、占4.3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286万元、占55.28%。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17.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7.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05.59万元、增长65.94%,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工作职能增加;二是新增临聘人员13人的工资、社保经费。
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7.3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8.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6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7.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5.59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工作职能增加;二是新增临聘人员13人的工资、社保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8.2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88.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7万元,占预算总额的6.6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34万元,占预算总额的2.00%;住房保障支出14.64万元,占预算总额的2.8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8.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绩效、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开展、高端人才服务经费、干部“任前考法”平台建设经费以及新增临聘人员13人的工资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险、职工年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3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险、补充医疗险。
4、住房保障支出14.6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1.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8.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2.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元,与上年相比为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未增减。
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相关地市州交流学习。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未增减。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业务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
2018年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17.3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5.59万元、增长65.94%,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工作职能增加;二是新增临聘人员13人的工资、社保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2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77万元、下降2.77%,主要用于购置培训考试购速印机、题库室监控、A3打印机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无100万元以上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第一部分 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人才引进方面:贯彻落实全市高端人才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协助做好全市人才智力交流合作、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协助做好全市人才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发布人才需求目录;开展人才招聘、就业指导等工作。
2、人才服务方面:为在泸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提供综合性公共服务;承担全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专家管理服务等相关事务性工作;配合做好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博士后服务工作;开展人才培训、社会化考试服务等业务。
3、大学生创新创业方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整合全市大学生创业服务资源,促进大学生创业促就业等。
4、人事代理方面:办理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人事档案管理、人才户口挂靠、流动人才党员管理。
(二)机构设置
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泸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大山坪分市场、泸州市高端人才服务中心、泸州市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合署办公,实行四块牌子、一套人员的管理运作模式,接受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重管理。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市场建设科、高端人才服务科、人事档案管理科、大学生创新创业科。人才服务中心人员编制共21人,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中心实际在编管理人员共18人。
(三)2018年重点工作
1、实施 “高校毕业生就业系列专项服务活动”,组织企业参加各类校园招聘会,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现场以及网络专场招聘会等。全年组织招聘单位3000 家次,提供就业岗位40000个次。全年参加网络招聘单位600家,提供就业岗位6000个次。开展各类网络招聘会,全年不少于4场。
2、做好2018年紧缺人才相关统计汇总工作。收集、汇总、整理好2019年度紧缺人才相关岗位工作。
3、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及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接收、转递、使用等各项工作,并做好与省上档案管理系统各项数据的对接,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
4、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推进大学生群体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有效整合资源。挖掘和发现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提供创业培训、帮扶、指导、咨询、资源嫁接等各类服务,搭建多渠道、多类型、优质高效的综合服务平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事业单位,上级主管单位是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二部分 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为517.3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05.59万元、增长65.94%,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工作职能增加,增加了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经费;高端人才服务经费;干部“任前考法”平台建设经费;二是新增临聘人员13人的工资、社保经费。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17.35万元、占10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2018年支出预算517.3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05.59万元、增长65.94%,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工作职能增加;二是新增临聘人员13人的工资、社保经费,其中:人员支出208.98万元、占40.39%,日常公用支出22.37万元、占4.3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286万元、占55.28%。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17.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7.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05.59万元、增长65.94%,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工作职能增加;二是新增临聘人员13人的工资、社保经费。
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7.3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8.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6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7.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5.59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工作职能增加;二是新增临聘人员13人的工资、社保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8.2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88.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7万元,占预算总额的6.6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34万元,占预算总额的2.00%;住房保障支出14.64万元,占预算总额的2.8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8.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绩效、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开展、高端人才服务经费、干部“任前考法”平台建设经费以及新增临聘人员13人的工资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险、职工年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3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险、补充医疗险。
4、住房保障支出14.6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1.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8.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2.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元,与上年相比为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未增减。
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相关地市州交流学习。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未增减。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业务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
2018年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17.3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5.59万元、增长65.94%,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工作职能增加;二是新增临聘人员13人的工资、社保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2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77万元、下降2.77%,主要用于购置培训考试购速印机、题库室监控、A3打印机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无100万元以上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